一、近期案例:
1、2021年3月27日22时14分,周某某,女,塔里木大学学生,报案称:2021年3月25日21时20分,其收到一条短信,内容:订单通知,免费送抽纸一箱,其误信后添加了短信附带的微信号码,后经对方指导开始关注微信公众号,起初收益500元左右全部提现,后又下载了“会聊”APP进行购买大小,现平台资金无法提现,导致其共计损失13465元。(接受过宣传,注册了金钟罩,银行卡已止付)
2.2021年4月5日13时05分,我反诈中心接辖区居民刘某某,男,汉族,塔里木大学学生,报案称:2021年4月4日13时43分,其在学生宿舍午休时看到之前添加的一个QQ好友,给其发送了刷单广告,后其便通过对方发来的链接并通过支付宝、微信扫码支付,前两单收到佣金8元,后面对方以连单任务为由,骗去其人民币4949元。(接受过宣传,注册了金钟罩,四方通话)
3.2021年3月25日19时00分,赵某某,女,塔里木大学学生,报案称:2021年3月25日11时00分其收到陌生好友添加,其同意后,对方要购买其的游戏账号,并让指导其在指定的平台出售,后其点击提现,显示冻结,其共计损失1600元,现报案,请求公安机关处理。(接受过反诈宣传,注册了金钟罩,四方通话,受害人提供的一张银行卡号已止付)
二、保卫部提醒广大师生:
1.天上不会掉馅饼,对于涉及“交纳定金”、“轻松日赚上百”等网络信息,应做到“不听、不信、不传”,不轻易把自己的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告诉陌生人。
2.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,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,遇到“刷单”、“刷信誉”、“连刷任务”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。
3.如遇被骗,请及时保留对方通话录音,聊天、转账等截图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,便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账户及时止付冻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