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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开展进出学校人员和车辆门禁信息清查清理工作的通知

2024年12月02日 10:42 技防科 点击:[]

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,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,努力维护校园持续和谐稳定,切实做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风险动态清零行动。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,拟集中开展进出学校人员和车辆门禁信息清理清查工作,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一是全面清理清查进出学校人员和车辆门禁信息,确保所有入库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且真实有效;二是尽可能减少无关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校园;三是严格控制校内行驶机动车辆的总数量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组织推动、应清尽清、精准录入、综合清理。

三、人员录入范围和原则

(一)直接录入范围

第一类:教职工(在编人员、编外人员、劳务派遣、柔性引入的各类人员)、派出所工作人员。

第二类:常住学校教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。

第三类:离退休人员及直系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。

(二)判定录入范围

第四类:校内服务人员(保安、宿管、食堂、商服)。

第五类:其他人员(看护服务的旁系亲属、保姆,维保等需要特殊录入的人员)。

(三)录入原则

第一、二类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汇总;第三类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汇总;第四类人员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汇总;第五类人员由个人提出,所属单位研究,报党委保卫部汇总,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录入。

四、车辆录入范围和原则

(一)直接录入范围

第一类:人员录入范围的第一、二、三类中本人名下的。

第二类:学校公务车辆、后勤公用服务车辆、邮政车、押运车。

(二)判定录入范围

第三类:保安、宿管、食堂、商铺等确需录入的。

第四类:银行工作人员确需录入的。

第五类:为食堂提供大宗食材的。

第六类:常驻学校提供人员服务和维保服务的。

第七类:其他需要判定录入的。

(三)判定录入原则

坚持必要性、安全性原则,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类由所属单位负责审核汇总,商户坚持一户一车原则;第七类由个人提出,所属单位研究,报党委保卫部汇总,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录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相关要求,履行单位责任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

2.加强总体安全观宣传引导,做好解释工作,统一思想行动,提高安全意识,确保安全第一。

3.落实工作举措,要求严谨细致,精准上报数据,绝不发生瞒报、错报等行为。严格工作纪律,各单位管好自己的人,所有信息按要求提交,未按要求提交且产生问题的人、车信息,将依规处理,严肃问责。

六、起始时间

1.数据提交:2024年12月2日-2024年12月8日。所有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文件(车辆附件无需提交),并送至党委保卫部108室,电子版材料接收信箱:3264995282@qq.com,联系电话:0997-4683930。

2.数据清理:2024年12月9日-2024年12月22日。

 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人员及车辆信息汇总表(XX单位)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保卫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1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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