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新学期即将开启,为给师生营造一个安全、整洁、有序的校园环境,防止校园杂物乱堆、犬只乱窜、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现象反弹,保卫部近期将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治理重点
(一)环境卫生
1.私自占用校园公共空间,在楼道、房前屋后乱堆杂物的行为;
2.严重影响校容的废旧自行车、摩托车;
3.各施工单位乱堆建筑垃圾,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,给师生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的现象。
(二)犬只管理
1.不遵守《塔里木大学养犬管理规定(试行)》和《第一师阿拉尔市养犬管理办法》,导致校园公共场所流浪犬、无主犬乱窜的现象;
2.师生反映的涉及犬只影响校园生活、工作的其它行为;
(三)交通安全
1.不按规定车位停放,停占消防通道,阻碍行人及车辆正常出行的车辆;
2.校园超速行驶的机动车、电动车;
3.校园内行驶的非法无牌照摩托车、电动车,未佩戴头盔驾驶摩托车、电动车的行为;
二、治理时间
(一)自行治理时间:9月3日至9月4日
在自行期间内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,对以上治理重点进行自行治理。
(二)集中治理时间:9月5日至9月9日
在集中治理期间保卫部统一安排,对以上治理重点进行集中治理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对本单位学生、教职工及其家属广泛宣传、严格要求,将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本单位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抓好工作落实。
(二)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师生志愿者的作用,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,调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。
(三)在学生返校、新生报到后,综治办对学生宿舍区进行检查,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整改。
塔里木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
2021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