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教职工:
2021年春节将至,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增添喜庆氛围,但也伴随着诸多安全隐患,为确保全校教职工度过个欢乐、祥和、平安的春节,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烟花爆竹燃放点:1、东区健身园空地(26号楼与30号楼之间);2、17号楼与19号楼之间空地(校保卫部大门南侧)。
二、为了校园安全和环保,请广大教职工到指定地点燃放,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燃放时应做到依法燃放、文明燃放、安全燃放。
三、未成年人燃放烟火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。
四、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、仔细检查,发现余火应及时灭火处理。遇大风天气,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,否则容易引起火灾。
五、燃放烟花爆竹时勿忘疫情防控要求,不扎堆、不聚集,出门戴口罩。
请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以上规定。在此,衷心感谢大家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,提前恭祝各位教职工新春快乐!
党委保卫部
2021年2月7日